竹與舊城
新竹舊城,這個距今三百年的古城,曾是清領時期北台灣的經濟重鎮,然而早在漢人來台之前,就有平埔族道卡斯族竹塹社聚落所棲;在康熙50年(1710),福建泉州人王世傑帶領數百人,以「東門大街至暗仔街」為中心進行開墾。而新竹舊城的故事,便要從新竹城隍廟為中心的東門聚落說起。
早期的漢人開墾,用《臺灣建築史之研究》(黃蘭翔,2013)的說法,「若建立寺廟,則可知其周邊聚落已形成」,根據寺廟的分布,比對《淡水廳志》、訪談及地籍圖,大致可以勾勒出新竹最早的兩個聚落(見圖1)。 一個是以東瀛福地、城隍廟所在的聚落,稱之「東門聚落」;另一個以外媽祖廟、水田福地所在的聚落,稱之「北門聚落」
圖 1:新竹東門聚落與北門聚落位置略圖(底圖取自1990年新竹市政府地政事務所沿用之日治時期繪製地籍圖)
取自「臺灣建築史之研究:原住民族與漢人建築」一書作者與繪者:黃蘭翔
雍正11年(1733),以城隍廟為中心的東門聚落,在村民的募資下建造了新竹第一個城牆,根據《淡水廳志》的敘述,大致可以勾勒其樣貌。
「(前略)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還植刺竹。周圍四百四十餘丈。設樓四座。乾隆二十四年...舊址刺竹旋朽僅存四樓...。」
根據明治38年(1905)調查,並比對昭和5年(1930)修正的地籍圖,竹城的位置大致與圖1圍繞東門聚落的古道一致,其聯繫暗街仔(現東前街36巷,及東前街至中央路的小巷)、舊北鼓樓址(現北門街至中山路的轉彎處,即第一信用合作社附近)、石坊街(現西坊街至西大路交叉點,圖2為1990年間石坊街上石牌坊舊址)、舊考棚址(現勝利路230-240號的周邊),其竹城位置可參見圖3。
其實,在雍正11年(1733)前,清朝政府為防止台灣再次成為反清復明的基地,嚴禁聚落城牆,並頒布渡台禁令。然而,城牆對於聚落影響甚鉅,除了可以防海盜、生番,對於民變也有重要的防禦功能,故地方官屢次向朝廷奏請,終在雍正11年,下令栽種箣竹為城,竹城變成為臺灣地區最普遍的城牆形式。而後乾隆9年(1731)由諸羅北路增設的淡水廳,移至竹塹,並將刑名、錢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,從此,竹塹在北台灣的經濟、司法與軍政上便佔有一席之地。
可惜的是,在乾隆24年(1759)至嘉慶11年(1806),竹城逐漸腐敗,在《淡水廳志》有其記載。
「(前略)乾隆二十四年...舊址刺竹旋朽僅存四樓。嘉慶十一年蔡牽亂。民築土樓。十八年同知查延華就土圍加高鑲。」
毀壞的竹城後被土牆、石城相繼取代(見圖四),日治時期為了拓展商業市鎮,將石城撤除殆盡,現居圓環的東門迎曦城便是石城最後留下的遺跡。然而漸趨腐敗的竹子卻沒有在竹城銷毀之際煙消雲滅,在土牆、石牆的建造上都佔有重要地位,正如《淡水廳志》所言
「嘉慶十八年...就土牆加高鑲。寬周圍一千四百餘丈...城外闊一丈。刺竹。竹外闊一丈。開溝溝深亦一丈...城外植竹開溝。」
有此可知,新城牆外植莿竹寬一丈,再於其外側開掘護城河寬一丈,這便是之後城牆的地景形貌,除了新竹、還有鳳山縣城(興隆莊)、嘉義縣城或是葛瑪蘭城都有類似城牆與莿竹的配合。
圖 4:二重城壁時期之新竹城復原略圖
取自「臺灣建築史之研究:原住民族與漢人建築」一書作者與繪者:黃蘭翔
如上所述,竹城作為新竹首要城牆,以《清代臺灣的築城》(劉淑亮,1985)的論點說明。像是大部分移民原籍(例如:福建省泉州、廣東南部交趾等地)都有植竹防衛的習慣與傳統,這使得建築城牆時仿造過往的經驗;另外,莿竹身為臺灣特產,取得相較容易,也成為建造城牆的優先選擇;當然不外乎,清廷政策面的考量,優先開放環植刺竹等等。而「竹塹」的命名也有一說來自於此。
竹子之於新竹的重要性,大致可以探究於雍正年間竹城的建造,成為移民聚落的防衛建築,而後成為北台灣的發展重鎮。雖然後來竹城不經風吹雨淋,腐敗而改為土城、石城,但竹子也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,與前者配合成為特殊的城牆形式。日治時期,為求都市計畫拓展,城牆的拆除也間接造成竹子對於舊城的重要性降低。不過,欲了解新竹舊城的歷史,不得不注意竹子。
現在,交通大學USR推動辦公室與中華大學合作,以竹子為策展主題,以建築構型態創造戶外空間的多元與使用,創造互動、設計與藝術饗宴,延續開放空間活動至室內展演之靜態慶典展,創造新竹舊城區域創生新風貌。
圖二:石坊街上的石牌坊
取自「臺灣建築史之研究:原住民族與漢人建築」一書作者與攝者:黃蘭翔
圖3:竹城時期之新竹城復原略圖
取自「臺灣建築史之研究:原住民族與漢人建築」一書作者與繪者:黃蘭翔